中核二二--法务、审计专员

工作职责:

1.负责根据国家审计署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;
2.负责接受项目组长或主审分配的审计任务;
3.参与审计方案讨论、审前调查、审计报告初稿集体评审等工作;
4.负责收集相关审计信息,按审计方案分工编制审计工作底稿;
5.负责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、征求意见稿、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撰写,并组织集体评审;
6.负责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检查、档案整理和归档;
7.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任职资格:

1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审计、会计等相关专业优先。
2.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。
3.善于沟通,语言表达能力强,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,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。
4.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。
5.中共党员优先。

附件:应聘报名表